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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驚覺近期寫日記都有一點沒耐性,虎頭蛇尾,但偏偏心裡又有一些感覺都沉積著手懶得動爆不出來。
然後看到了兩個月前的日記,正好又符合我目前的心境。
所以還是偷懶.....直接貼。

那天看電視。
電視裡訪問著台灣美學大師--蔣勳,我的身體裡注入了新血液。

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從過去累積的,他從理論性的美談到生活中的美,每一個經歷對自己的人生都是種收穫。
其中讓我最有感受的是,他認為最基礎的美學是由吃開始。品自三個口,品味品味就是由口開始,才擴大到其他。生活有品味、穿衣有品味....最基本的事物學會了品味...其他的生活中的事情也會開始懂得享受。
而美不一定是視覺,最美最深刻感受是觸覺。能夠彼此接觸那是一種多麼信任的動作,就像小時候常被媽媽抱著的孩子,會比較容易有安全感。這是大家在網路上常看到的文章,但誰會真正做到?

很多夫妻生完小孩結婚後,因為習慣性的生活,都會忽略了彼此間原本最基本的碰觸,例如牽手。當男女朋友時我們逛街會牽手、去到哪都拉得緊緊的、深怕一個不小心誰就跟丟了。而結婚後,我們開始牽的是孩子的手,我們關注的眼神已經從另一半移到那個小小的個體,只關心他有沒有健康、有沒有開心長大。
所以日本很多人都是高齡離婚,當辛苦服伺那個家一生的婦女,卻發現到頭來卻連一個基本的牽手擁抱都得不到,於是他們選擇了分開。

當我們被親密的人擁抱或被碰觸時,因為小時候的記憶所以那些碰觸是會感到幸福的。這讓我想到我的寶貝豬豬緣,難怪不管他是多熟睡,每次只要一摸到他就會幸福的咕嚕咕嚕,因為他感受到我在身旁呵護著他。
彼此的感情要增進,最快最好的方式就是碰觸,有些簡單的道理我們卻都容易忽略。這讓我不斷想起週遭的人事物...想到為何曾經我陪表姊去逛街時,她會很有感觸的說”很久沒有人牽她了”;想到我跟北鼻總會不自覺搜尋對方的手;想到我跟媽媽逛街時也會手牽手一起走;跟喜歡的朋友出去時也會想要拉著對方手一起逛....而這些重點是:信任與親密,不自覺的動作變成是彼此感情很要好的証明。

嗯..最近不太想寫有感言的日記(原來兩個月前我就被懶神附身),因為每次寫到一半就會覺得自己好像又在寫報告了,不然就是很容易被轉移注意力,感覺又沒了。只是說真的,很久沒寫很長的感想會覺得腦子都空空了。常常寫到一半看到想看的電視又忘了自己想說什麼..=.=

誰規定日記也要有起承轉合的啊??
我寫到一半就寫到一半啦,自己在龜毛個什麼勁兒?(自己還生自己的氣,我還真無聊)

電視有時候還真是促進卻又停止我思考的最大罪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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